社会合作处党支部专题学习《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

来源:发布时间:2025-12-12浏览次数:10

近日,《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全文发布,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2025年12月12日上午,社会合作处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集中学习新修订的《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深入领会法规核心要义,结合学校社会服务与成果转化工作实际,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。会议由支部书记许承保主持,支部纪检委员金鹏就《条例》进行了解读,支部全体党员参会。

《条例》共8章62条,明确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,引导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式,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,发挥收益分配机制激励作用,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,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措施。对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,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通道,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,具有重要意义。《条例》紧紧围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按照落实改革部署、固化有效经验、破解实践难题的思路,重点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提升,构建了系统化的制度保障。

会议指出,《条例》作为我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重要地方性法规,其明确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、多元转化方式、收益分配保障及尽职免责机制等内容,为高校打通科技成果从“实验室”到“田间地头”的转化通道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。全体党员需深刻认识《条例》出台的战略意义,精准把握“企业主导、市场导向、政府引导”的转化原则,将法规要求与学校农业特色优势紧密结合,切实发挥社会合作处统筹科技成果推广和转移转化的核心职能。

会议强调,全体党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将《条例》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,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效能,主动对接地方产业需求与科研团队转化诉求,打通成果转化“最后一公里”,以高质量社会服务支撑农业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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